互联网网购日益兴起,在给大家带来便利和畅快的同时,互联网网购纷争也在不断增加。顾客可能遇到虚假宣传、伪劣货品等各类难题。互联网买回的货品出了难题,顾客应怎样申诉?今天,展枝高等法院以一则案例谈谈淘宝中的这些法律难题。
花了303元在淘宝店买的护理草药,
喝了竟然过敏反应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1日,小张透过淘宝在原告开设的特产实体店内买回了3瓶所涉护理草药,本息为303元。7月,小张与好友吃饭时饮用了一瓶,自身却出现全身水肿、起红色疙瘩等过敏反应症状,小张对所涉货品进行查看时辨认出该护理草药无货品合格证书及说明书,同时辨认出其外包装中的北药材为国家明确规定需标示每天饮用限量版及不适宜人群,而案涉货品不予标示,小张认为所涉货品为不安全可靠肉类,遂Jarnisy平台及原告所在惠州市食食药监进行举报举报。
经惠州市食食药监调查,纷争案件淘宝店持有有效的《肉类经营形式许可》,店铺网站上未辨认出有举报人反映所涉货品。
2019年5月,小张将所涉淘宝店起诉至展枝高等法院,以该实体店销售不符合安全可靠标准的肉类为由,向纷争案件实体店主张“退一赔十”。
经有关县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确认,纷争案件子公司不存有无牌经营形式情况,所涉货品所属的供货商目前已经撤除不存有,并已于2018年12月3日办理手续企业迁移注册登记, 12月10日办理手续《肉类经营形式许可》已过期。
争议焦点
在提交判决书期间,纷争案件子公司向展枝高等法院提出统辖异议,认为该案应由纷争案件子公司所在高等法院统辖。
那么,纷争案件子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淘宝纷争应怎样确定统辖高等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实体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因合约纷争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或其或者合约何意人民高等法院统辖”。最高人民高等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实体法>的解释》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以信息互联网形式订立的买卖合约,透过信息互联网交货标的的,以债务人住所heard合约何意;透过其他形式交货的,提货heard合约何意。合约对何意另有签订合同的,从其签订合同。”该案中,双方未签订合同合约何意,也未签订合同统辖高等法院,债务人所在即为合约何意,展枝高等法院依法否决了纷争案件子公司的统辖权异议申请。据此,该案为互联网网购,即顾客在网路上买回货品,商家送货上门采用外卖送货上门的形式,该案提货heard桂林东山,故展枝高等法院有统辖权。
同时,纷争案件子公司表示,前期的货品确无关于真菌不适宜人群提示,但该子公司后期生产的货品包装上有明确提示不适宜人群。原告寄给原告的货品是该子公司后期生产的货品。
原告销售的所涉货品是否存有肉类安全可靠难题?原告要求退回货款、十倍赔偿以及申诉费用的诉请又能否成立?
审理过程
展枝高等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该案查明的事实,所涉货品中添加了北药材,而根据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肉类的公告(2009年 3号)》,北药材在饮用时存有不适宜人群及每日饮用限量版,因此,当北药材用于肉类生产加工时,有关不适宜人群及饮用限量版的信息需要并且应让顾客知晓,即这些信息应在货品或其包装上进行标识。但所涉货品及其包装上的标示未见标明上述信息,所涉货品违反了关于肉类标签的明确规定,应认定为不符合国家肉类安全可靠标准的肉类。而原告辩称其发货给原告的货品是生产商后期货品,外包装已经标示每天最大饮用量及不适宜人群,但经该院对原告提供所涉货品进行查看并未辨认出该标示,原告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故对原告答辩意见,高等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纷争案件子公司是否应承担十倍赔偿的难题。纷争案件子公司销售的货品为不安全可靠肉类,原告作为顾客有权要求原告赔偿其损失。高等法院支持纷争案件子公司退回原告303元货款。该案中,原告销售的货品未对不适宜人群及每日饮用限量版进行标示,如该货品被属于不适宜人群的顾客饮用或被普通顾客过量饮用后,具有危害顾客身体健康的潜在危险。原告作为肉类经营形式者未尽到对所售货品的安全可靠审查义务,明知是不符合肉类安全可靠标准的肉类还进行销售,应受到惩罚。综合考虑该案的实际情况,对于原告要求原告支付本息十倍赔偿金3030元的诉讼请求,酌情支持本息303元三倍的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肉类安全可靠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明确规定,判赔1000元。对于原告要求判赔的申诉费用因原告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确有支出上述费用且费用支出与案涉货品侵权有直接关系,高等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建议顾客淘宝货比三家,选择到信誉好、规模大、售后服务保障完善的商家买回货品,在下单前,查明经营形式者资质证照,了解其是否在生产经营形式许可范围,查看货品来源及评价信息,了解经营形式者信誉。淘宝货品为肉类时,要查看肉类名称、成分或配料、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适用人群、生产者名称、地址等信息。提货后要查看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货品情况是否与网页发布的各项信息一致、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存有提前标示商场日期或涂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难题;还要看物流信息是否正常,了解货源及发货渠道。一旦与经营形式者发生肉类安全可靠纷争,需要保存证据,包括实物、货品照片、淘宝下单的截屏、提货信息截屏、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必要时,可以进行电子证据保全。主动向经营形式者反应难题、及时沟通,透过电商平台进行协调解决,或向本地顾客协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透过调解、诉讼,理性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