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武公县公安部门局交警部门在浍河大街北路处积极开展值勤稽查组织工作时,辨认出两辆较大型小车可疑人物,遂明确要求其停放拒绝接受检查和。检查和时交警部门辨认出,此车内弥漫这股酒味,推断该开车人存有醉酒开车的前科,当交警部门问其与否喝酒时,罗某则表示他们没喝酒,而交警部门明确要求其相互配合组织工作时,罗某始终闷闷不乐,无论交警部门说什么,他都面带微笑,直至交警部门数次明确要求其相互配合组织工作, 罗某才不情心怀不满的返回工程车。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尼古丁检验,结论表明罗某目褐mg血浆中尼古丁浓度为22mg,属喝醉酒开车机动工程车的城市交通违规行为。直面检验结论罗某闷闷不乐,过了一会才说他们喝的是草药,交警部门知会罗某草药也是酒, 罗某默然。经介绍,罗某与好友整天里头喝茶,可冒险者不是没开车证就是不能开车,他恃喝酒不多,那时天数如果没交警部门查陶相银,就想不到了他们开车送好友回去,居然被公安部门交警部门查个醉汉。